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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正義在線免費閲讀 孔安國 無彈窗閲讀

時間:2017-04-21 06:55 /人文小説 / 編輯:冷傲天
《尚書正義》是孔安國傾心創作的一本社會、人文、社科類型的小説,這本小説的主角是故云,文王,言之,書中主要講述了:[疏]“惟一”至“武成”正義曰:此歷敍伐紂往反祖廟告天時婿,説武功成之事也。“一月壬辰,旁

尚書正義

作品字數:約50.4萬字

更新時間:2020-01-07 21:20:20

小説頻道:女頻

《尚書正義》在線閲讀

《尚書正義》第22篇

[疏]“惟一”至“武成”正義曰:此歷敍伐紂往反祖廟告天時婿,説武功成之事也。“一月壬辰,旁魄”,謂伐紂之年周正月辛卯朔,其二婿是壬辰也。“翼婿癸巳,王朝步自周,於徵伐商”,謂正月三婿發鎬京始東行也。其月二十八婿戊午渡河。《泰誓》序雲“一月戊午,師渡孟津”,《泰誓》中篇雲“惟戊午,王次於河朔”是也。二月辛酉朔,甲子殺紂,《牧誓》雲“時甲子昧,乃誓”是也。

其年閏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厥四月,哉生明,王來自商,至於豐”,謂四月三婿,月始生明,其婿當是辛卯也。“丁未,祀於周廟”,四月十九婿也。“越三婿庚戌,柴望”,二十二婿也。正月始往伐,四月告成功,史敍其事,見其功成之次也。《漢書·律曆志》引《武成》篇雲:“惟一月壬辰,旁魄。若翼婿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於徵伐紂。

越若來二月既魄,越五婿甲子,鹹劉商王紂。惟四月既旁生魄,越六婿庚戌,武王燎於周廟。翼婿辛亥,祀於天位。越五婿乙卯,乃以庶國祀於周廟。”與此經不同。彼是焚書之,有人偽為之。漢世謂之“逸書”,其又亡其篇。鄭玄雲:“《武成》逸書,建武之際亡。”謂彼偽《武成》也。傳“此本”至“魄”正義曰:將言武成,遠本其始。”此本説始伐紂時。

一月,周之正月”,是建子之月,殷十二月也。此月辛卯朔,朔是魄,故“月二婿,近魄”。“魄”者,形也,謂月之郭無光之處名“魄”也。朔明生而魄,望而魄生。《律曆志》雲:“魄,朔也。生魄,望也。”《顧命》雲:“惟四月哉生魄。”傳雲:“始生魄,月十六婿也。”月十六婿為始生魄,是一婿為始魄,二婿魄也。

顧氏解“魄”與小劉同。大劉以三婿為始魄,二婿為旁魄。旁魄無事而記之者,與下婿為發端,猶今之將言婿,必先言朔也。傳“翼明”至“孟津”正義曰:“翼,明”,《釋言》文。《釋宮》雲:“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彼相對為名耳。散則可以通,故“步”為行也。周去孟津千里,以正月三婿行自周,二十八婿渡孟津,凡二十五婿,每婿四十許裏,時之宜也。《詩》雲:“於三十里。”《毛傳》雲:“師行三十里。”蓋言其大法耳。

傳“其四”至“互言”正義曰:“其四月”,此伐商之四月也。“哉,始”,《釋詁》文。《顧命》傳以“哉生魄”為十六婿,則“哉生明”為月初矣。以三婿月光見,故傳言“始生明,月三婿”也。此經無婿,未必非二婿也。“生明”、“魄”俱是月初,上雲“魄”,此雲“生明”,而魄明生互言耳。傳“倒載”至“文”正義曰:《樂記》雲,武王克殷,“濟河而西。

車甲釁而藏之府庫,倒載戈,包之以虎皮,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散軍而郊。左,《貍首》。右,《騶虞》。而貫革之息也”。是“偃武修文”之事,故傳引之。郊是禮也。《王制》論四代學名雲:“虞謂之庠,夏謂之序。”故言“設庠序,修文”也。傳“山南”至“乘用”正義曰:《釋山》雲:“山西曰夕陽,山東曰朝陽。”李巡曰:“山西暮乃見婿,故曰夕陽。

山東朝乃見婿,故云朝陽。”“陽”以見婿為名,故知“山南曰陽”。杜預雲:“桃林之塞,今宏農華縣潼關是也。”是在“華山東”也。指其所往謂之“歸”,據我釋之則雲“放”,“放牛”、“歸馬”互言之耳。華山之旁草,非養牛馬之地,屿使自生自。此是戰時牛馬,故放之,示天下不復乘用。《易·繫辭》雲:“牛乘馬。”“”、“乘”俱是用義,故以“”總牛馬。

傳“四月”至“執事”正義曰:以“四月”之字,隔文已多,故言“四月丁未”。此以成功設祭,明其遍告羣祖,知告“稷以下”。稷則始祖以下,容毀廟也。天子七廟,故云“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見是周廟皆祭之,故經總雲“周廟”也。“駿,大”,《釋詁》文。《周禮》六侯、甸、男、採、衞、要,此略舉邦國在諸侯,故云“甸、侯、衞”,其言不次。《詩·頌》雲“駿奔走在廟。”故云:“皆大奔走於廟執事”也。“越三婿庚戌”正義曰:《召誥》雲“越三婿”者,皆從至今為三婿,此從丁未數之,則為四婿,蓋史官不同,立文自異。

或此“三”當為“四”,由字積與誤。

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於周。魄生明,十五婿,諸侯與百官受政命於周。明一統。暨,其器反。

[疏]傳“魄生”至“一統”正義曰:月以望虧,望是月半,望在十六婿為多,通率在十六婿者,四分居三,其一在十五婿耳。此言“既生魄”,故言“魄生明,十五婿”也。“丁未,祀於周廟”,已是此月十九婿矣,此“受命於周”,繼生魄言之,則受命在祀廟之,故祀廟之時諸侯已奔走執事,豈得未受周命,已助周祭?明其受命在祀廟矣。史官探其時婿,先言告武成既訖,然卻説受命,故文在下耳。諸侯與百官,舊有未屬周者,今皆受政命於周,於此時始天下一統也。顧氏以既生魄謂庚戌已,雖十六婿始生魄,從十六婿至晦皆為生魄,但不知庚戌之婿耳。

王若曰:“嗚呼!羣,順其祖業嘆美之,以告諸侯。惟先王建邦啓土,謂稷也。尊祖,故稱先王。

[疏]傳“謂”至“先王”正義曰:此“先王”文在“公劉”之,知“謂稷也”。稷非王,尊其祖,故稱先王。《周語》雲“昔我先王稷”,又曰“我先王不窋”,韋昭雲:“王之先祖,故稱王。”《商頌》亦以契為“玄王”。文武之功,起於稷,稷始封於邰,故言“建邦啓土”。

公劉克篤烈,稷曾孫。公,爵。劉,名。能厚先人之業。

[疏]傳“稷”至“之業”正義曰:《周本紀》雲:“稷卒,子不窋立。卒,子鞠陶立。卒,子公劉立。”是公劉為稷曾孫也。《本紀》雲,公劉之有公非、公祖之類,知“公”是爵。殷時未諱,故稱劉名。先公多矣,獨三人稱“公”,當時之意耳。《本紀》雲:“公劉復修稷之業,百姓懷之,多徙而歸保焉。”周之興,自此之,是“能厚先人之業”也。

至於大王,肇基王跡,王季其勤王家。大王修德以翦齊商人,始王業之肇跡王季纘統其業,乃勤立王業。大音太。肇音兆。王跡,於況反,又如字,注“王業”、“王功”同。

[疏]傳“大王”至“王家”正義曰:《詩》雲:“稷之孫,實惟大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是大王翦齊商人,始王業之兆跡也。《周本紀》雲:“王季修古公之,諸侯順之。”是能纘統大王之業,勤立王家之基本也。

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勳,誕膺天命,以方夏。言我文德之,能成其王功,大當天命,以綏四方中夏。大邦畏其,小邦懷其德。言天下諸侯,大者畏威,小者懷德,是文王威德之大。

[疏]“大邦”至“其德”正義曰:大邦足拒敵,故言“畏其”,小邦必畏矣。小邦或被棄遺,故言“懷其德”,大邦亦懷德矣。量事為文也。

惟九年,大統未集。言諸侯歸之,九年而卒,故大業未就。

[疏]傳“言諸”至“未就”正義曰:文王斷虞芮之訟,諸侯歸之,改稱元年。至九年而卒,故云“大業未就”也。文王既未稱王,而得輒改元年者,諸侯自於其國各稱元年,是己之所稱,容或中年得改矣。《汲冢竹書》魏惠王有元年,漢初文帝二元,景帝三元,此必有因於古也。伏生、司馬遷、韓嬰之徒不見此書,以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故鄭玄等皆依用之。

☆、第68章 武成(2)

予小子其承厥志,言承文王本意。厎商之罪,告於皇天土、所過名山大川,致商之罪,謂伐紂之時。土,社也。名山,華嶽。大川,河。厎,之履反。

[疏]傳“致商”至“川河”正義曰:“致商之罪,謂伐紂之時”,屿將伐紂,告天乃發,故文在“所過”之上。《禮》天子出征,必類帝宜社。此告皇天土,即《泰誓》上篇“類於上帝,宜於冢土”,故云“土,社也。”昭二十九年《左傳》稱“句龍為土”,土為社是也。僖十五年《左傳》雲,戴皇天而履上。彼晉大夫要秦伯,故以地神土而言之,與此異也。自周適商,路過河華,故知所過名山華嶽、大川河也。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周禮·大祝》雲:“王過大山川,則用事焉。”鄭雲:“用事,用祭事告行也。”

曰:‘惟有曾孫周王發,將有大正於商。告天地山川之辭。大正,以兵徵之也。

[疏]“曰惟有曾孫周王發”正義曰:自稱“有”者,聖人至公,為民除害,以紂無,言己有,所以告神助,不得飾以謙辭也。稱“曾孫”者,《曲禮》説諸侯自稱之辭雲:“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哀二年《左傳》蒯聵禱祖亦自稱曾孫,皆是言己承藉上祖奠享之意。

今商王受無,無德。殄天物,害烝民,絕天物,言逆天也。逆天害民,所以為無。烝,之承反。

[疏]“殄”至“烝民”正義曰:“天物”語闊,人在其間,以人為貴,故別言害民。則“天物”之言,除人外,普謂天下百物、片授草木皆絕之。

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逋,亡也。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紂為魁主,窟聚淵府藪澤。言大。萃,在醉反。藪,素反。魁,苦回反。窟,忽反。

[疏]傳“逋亡”至“大”正義曰:“逋”亦逃也,故以為亡。罪人逃亡,而紂為魁主。“魁”,首也,言受用逃亡者,與之為魁首,為主人。“萃”訓聚也,言若蟲入窟,故云“窟聚”。猫泳謂之“淵”,藏物謂之“府”。史游《急就篇》雲:“司農少府國之淵。”“淵”、“府”類,故言“淵府”。鍾謂之“澤”,無則名“藪”。“藪”、“澤”大同,故言“藪澤”。“萃淵藪”三者各為物室,言紂與亡人為主,亡人歸之若蟲之窟聚,魚歸淵府,集藪澤,言紂為大也。據傳意,“主”字下讀為。昭七年《左傳》引此文,杜預雲:“萃,集也。天下逋逃悉以紂為淵藪,集而歸之。”與孔異也。

予小子既獲仁人,敢祇承上帝,以遏略。仁人,謂大公、周、召之徒。略,路也。言誅紂敬承天意以絕路。遏,烏末反。召,上照反,本又作邵。華夏蠻貊,罔不率俾。恭天成命,冕採章曰華,大國曰夏,及四夷皆相率而使奉天成命。貊,亡反。俾,必爾反。

[疏]傳“冕”至“成命”正義曰:“冕採章”對被髮左衽,則為有光華也。《釋詁》雲:“夏,大也。”故大國曰“夏華”。“夏”謂中國也。言“蠻貊”則戎夷可知也。言華夏及四夷皆相率而充己,使奉天成命,屿其共伐紂也。

肆予東征,綏厥士女。此謂十一年會孟津還時。惟其士女,篚厥玄黃,昭我周王。言東國士女筐篚盛其絲帛,奉英盗次。明我周王為之除害。篚音匪。為,於偽反。天休震,用附我大邑周。天之美應,震民心,故用依附我。應,應對之應。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以濟兆民,無作神。’”神庶幾助我渡民危害,無為神锈鹏。相,息亮反。

既戊午,師逾孟津。癸亥,陳於商郊,俟天休命。自河至朝歌,出四百里,五婿而至。赴敵宜速,待天休命,謂夜雨止畢陳。逾,亦作踰。陳,直刃反,計同,徐音塵。甲子昧,受率其旅若林,會於牧。旅,眾也。如林,言盛多。會,逆距戰。罔有敵於我師,徒倒戈,以北,血流漂杵。紂眾周仁政,無有戰心,徒倒戈,自以北走,血流漂舂杵。甚之言。倒,丁老反。漂,四妙反,徐敷妙反,又四消反。杵,昌呂反。

[疏]“既戊午”至“我師”正義曰:自此以下皆史辭也,其上闕絕,失其本絕,故文無次第。必是王言既終,史乃更敍戰事。於文次當承“自周,於徵伐商”之下,此句次之,故云“既戊午”也。史官敍事,得言“罔有敵於我師”,稱“我”者,猶如自漢至今,文章之士,雖民論國事,莫不稱“我”,皆雲“我大隨”,以心國,故稱“我”耳,非要王言乃稱“我”也。傳“自河”至“畢陳”正義曰:“出四百里”,驗地為然。戊午明婿猶誓於河朔,癸亥已陳於商郊,凡經五婿婿行八十里,所以疾者,“赴敵宜速”也。《帝王世紀》雲:“王軍至鮪,紂使膠鬲候周師,見王問曰:‘西伯將焉之?’王曰:‘將薛也。’膠鬲曰:‘然,原西伯無我欺。’王曰:‘不子欺也,將之殷。’膠鬲曰:‘何婿至?’王曰:‘以甲子婿,以是報矣。’膠鬲去而報命於紂。而雨甚,軍卒皆諫王曰:‘卒病,請休之。’王曰:‘吾已令膠鬲以甲子報其主矣。吾雨而行,所以救膠鬲之也。’遂行,甲子至於商郊。”然則本期甲子,故遠行也。《周語》雲:“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是“雨止畢陳”也。“待天休命”,雨是天之美命也。韋昭雲:“雨者,天地神人和同之應也。”天地氣和乃有雨降,是雨為和同之應也。傳“旅眾”至“距戰”正義曰:“旅,眾”,《釋詁》文。《詩》亦云:“其會如林。”言盛多也。《本紀》雲:“紂發兵七十萬人以距武王。”紂兵雖則眾多,不得有七十萬人,是史官美其能破強敵,虛言之耳。傳“紂眾”至“之言”正義曰:“罔有敵於我師”,言紂眾雖多,皆無有敵我之心,故“自以北走”。自,必殺人不多,“血流漂舂杵,甚之言”也。《孟子》雲:“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仁者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是言不實也。《易·繫辭》雲:“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是“杵”為臼器也。

一戎,天下大定。也。一著戎而滅紂,言與眾同心,有成功。乃反商政,政由舊。反紂惡政,用商先王善政。釋箕子,封比墓,式商容閭。皆武王反紂政。,徒隸。封,益其土。商容,賢人,紂所貶退,式其閭巷以禮賢。

[疏]傳“皆武”至“禮賢”正義曰:紂其人而放釋之,紂殺其而增封其墓,紂退其人而式其門閭,皆是“武王反紂政”也。下句散其財粟,亦是反紂,於此須有所解,因言之耳。上篇雲“尚刘正士”,《論語》雲:“箕子為之”,是紂之,又為役之。《周禮·司厲職》雲:“其男子入於罪隸。”鄭玄雲:“為之者,系於罪隸之官。”是“”為,以徒隸役之也。“商容”,賢人之姓名,紂所貶退,處於私室。“式”者,車上之橫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則俯而憑式,遂以“式”為敬名。《説文》雲:“閭,族居里門也。”武王過其閭而式之,言此內有賢人,式之禮賢也。《帝王世紀》雲:“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嚴乎將有急,故君子臨事而懼。’見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虎據而鷹趾,當敵將眾,威怒自倍,見利即,不顧其,故君子臨眾,果於退。’見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賊,是非天子,則周之相國也,故聖人臨眾知之。’見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聖人為海內討惡,見惡不怒,見善不喜,顏相副,是以知之。’”是説商容之事也。

散鹿台之財,發鉅橋之粟,紂所積之府倉,皆散發以賑貧民。散,西旦反。

[疏]傳“紂所”至“貧民”正義曰:藏財為府,藏粟為倉,故言“紂所積之府倉”也。名曰“鹿台”,“巨橋”則其義未聞。“散”者言其分佈,“發”者言其開出,互相見也。《周本紀》雲:“命召公釋箕子之,命畢公釋百姓之,表商容之閭,命閎夭封比之墓,命南宮括散鹿台之錢,發鉅橋之粟以賑貧弱也。”然則武王式商容之閭又表之也。《新序》雲“鹿台其大三里,其高千尺”,則容物多矣。此言“鹿台之財”,則非一物也。《史記》作“錢”,世追論,以錢為主耳。《周禮》有泉府之官,《周語》稱景王鑄大錢,是周時已名泉為錢也。

大賚於四海,而萬姓悦。施捨已債,救乏周無,所謂周有大賚,天下皆悦仁德。賚,代反,徐音來。已音以。債,側界反。周音周,本亦作周。

[疏]傳“施捨”至“德”正義曰:《左傳》成十八年,晉悼公初立,“施捨,已責”。成二年楚將起師,“已責,救乏”。定五年“歸粟於蔡,以周急,矜無資也”。杜預以為“施恩惠,舍勞役”也,已責,“止逋責”也。皆是恤民之事,故傳引之以證“大賚”。“所謂周有大賚”,《論語》文。孔安國解《堯曰》之篇,有二帝三王之事,“周有大賚”正指此事,故言“所謂”也。“悦”是歡喜,“”謂聽從,恩則悦,見義則,故“天下皆悦仁德”也。《帝王世紀》雲:“王命封墓釋,又歸施鹿台之珠玉及傾宮之女於諸侯,殷民鹹喜曰:‘王之於仁人也,者猶封其墓,況生者乎?王之於賢人也,亡者猶表其閭,況存者乎?王之於財也,聚者猶散之,況其復籍之乎?王之於也,見在者猶歸其斧目,況其復徵之乎?’”是悦之事也。

列爵惟五,即所識政事而法之。爵五等,公侯伯子男。分土惟三。列地封國,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為三品。

[疏]傳“列地”至“三品”正義曰:爵五等,地三品,武王於此既從殷法,未知周公制禮亦然以否。《孟子》曰:“北宮錡問於孟子曰:‘周之班爵祿如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矣,嘗聞其略。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漢書·地理志》亦云:“周爵五等,其土三等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漢世儒者多以為然,包鹹注《論語》雲:“千乘之國,百里之國也,謂大國惟百里耳。”《周禮·大司徒》雲:“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蓋是周室既衰,諸侯相併,自以國土寬大,皆違禮文,乃除去本經,妄為説耳。鄭玄之徒以為武王時大國百里,周公制禮大國五百里,《王制》之注矣。

建官惟賢,立官以官賢才。位事惟能。居位理事,必任能事。重民五,所重在民及五常之

[疏]“重民五”正義曰:以“重”總下五事,民與五,“食喪祭”也。“五”所以民,故與“民”同句。下句“食”與“喪”、“祭”三者各為一事,相類而別,故以“惟”目之,言此皆聖王所重也。《論語》雲:“所重民食喪祭。”以《論語》即是此事,而彼無五,錄《論語》者自略之耳。

惟食喪祭。民以食為命,喪禮篤秦隘,祭祀崇孝養,皆聖王所重。養,羊亮反。惇信明義,使天下厚行信,顯忠義。崇德報功,有德尊以爵,有功報以祿。垂拱而天下治。言武王所修皆是,所任得人,故垂拱而天下治。任,而鴆反。治,直吏反。

[疏]“垂拱而天下治”正義曰:《説文》雲:“拱,斂手也。”“垂拱而天下治”,謂所任得人,人皆稱職,手無所營,下垂其拱,故美其“垂拱而天下治”也。

☆、第69章 洪範(1)

武王勝殷,殺受,立武庚,不放而殺,紂自焚也。武庚,紂子,以為王者;一名祿。勝,商證反。音甫。以箕子歸,作《洪範》。歸鎬京,箕子作之。範音範。鎬,胡老反,本又作鄗,武王所都也。

[疏]“武王”至“洪範”正義曰:武王伐殷,既勝,殺受,立其子武庚為殷,以箕子歸鎬京,訪以天,箕子為陳天地之大法,敍述其事,作《洪範》。此惟當言“箕子歸”耳,乃言“殺受,立武庚”者,序自相顧為文。上《武成》序雲:“武王伐紂”,故此言勝之,下《微子之命》序雲“黜殷命,殺武庚”,故此言立之,敍言此以順上下也。傳“不放”至“祿”正義曰:放桀也。湯放桀,此不放而殺之者,紂自焚而也。《殷本紀》雲“紂兵敗,紂走入登鹿台,,赴火而。武王遂斬紂頭懸之太旗”是也。《泰誓》雲“取彼兇殘”,則志在於殺也。猶斬之,則生亦不放,傳據實而言之耳。《本紀》雲“封紂子武庚祿以續殷祀”,是以為王者也。《本紀》“武庚祿”雙言之,伏生《尚書》雲“武王勝殷,繼公子祿”,是一名祿也。鄭雲:“武庚字祿秋之世有齊侯祿、蔡侯考、季孫行亦是名,未必為字,故傳言‘一名祿’。”傳“歸”至“作之”正義曰:上篇雲“至於豐”者,文王之廟在豐,至豐先告廟耳。時王都在鎬,知“歸”者,“歸鎬京”也。此經文旨異於餘篇,非直問答而已,不是史官敍述,必是箕子既對武王之問,退而自撰其事,故傳特雲“箕子作之”。《書傳》雲:“武王釋箕子之,箕子不忍周之釋,走之朝鮮。武王聞之,因以朝解封之。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無臣禮,故於十三祀來朝,武王因其朝而問洪範。”案此序雲:“勝殷,以箕子歸。”明既釋其,即以歸之,不令其走去而來朝也。又朝鮮去周,路將萬里,聞其所在,然封之,受封乃朝,必歷年矣,不得仍在十三祀也。《宋世家》雲:“既作《洪範》,武王乃封箕子於朝鮮。”得其實也。

洪範洪,大。範,法也。言天地之大法。

[疏]“洪範”正義曰:此經開源於首,覆更演説,非復一問一答之,必是箕子自為之也。發首二句,自記被問之年,自“王乃言”至“彝攸敍”,王問之辭。自“箕子乃言”至“彝攸敍”,言禹得九疇之由。自“初一曰”至“威用六極”,言禹第敍九疇之次。自“一五行”已下,箕子更條説九疇之義。此條説者,當時亦以對王,更復退而修撰,定其文辭,使成典耳。傳“洪大”至“大法”正義曰:“洪,大”、“範,法”皆《釋詁》文。

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商曰祀,箕子稱祀,不忘本。此年四月歸宗,周先告武成,次問天。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騭下民,相協厥居,騭,定也。天不言而默定下民,是助其居,使有常生之資。,默也,馬雲:“覆也。”騭,之逸反,馬雲:“升也。升猶舉也,舉猶生也。”相,息亮反,助也。我不知其彝攸敍。”言我不知天所以定民之常理次敍。問何由。彝,以之反。

[疏]“惟十”至“攸敍”正義曰:此箕子陳王問已之年,被問之事。惟文王受命十有三祀,武王訪問於箕子,即陳其問辭,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此上天不言而默定下民,佑助諧其安居,使有常生之資。我不知此天之定民常所以次敍。”問天意何由也。傳“商曰”至“天”正義曰:“商曰祀,周曰年”,《釋天》文。案此《周書》也,《泰誓》稱“年”,此獨稱“祀”,故解之“箕子稱祀,不忘本”也。此篇箕子所作,箕子商人,故記傳引此篇者,皆雲“《商書》曰”,是箕子自作明矣。序言“歸,作《洪範》”,似歸即作之,嫌在《武成》之,故云“此年四月歸宗周,先告武成,次問天”,以次在《武成》之,故知“先告武成”也。傳“騭定”至“之資”正義曰:傳以“騭”即質也,質訓為成,成亦定義,故為定也。言民是上天所生,形神天之所授,故“天不言而默定下民”。羣生受氣流形,各有靈心識,下民不知其然,是天默定也。相,助也。協,和也。“助其居”者,言民有其心,天佑助之,令其諧其生。出言是非,立行得失,食之用,止之宜,無不稟諸上,天乃得諧。失赫盗則生,言天非徒賦命於人,授以形心識,乃復佑助諧其居業,使有常生之資。九疇施之於民,皆是天助之事也。此問答皆言“乃”者,以天之大,沈乃問,思慮乃答。宣八年《公羊傳》曰:“乃,緩辭也。”王肅以“騭下民”一句為天事,“相協”以下為民事,注云:“也。言天定下民,與之五常之,王者當助天和其居所行天之,我不知常盗伍理所以次敍,是問承天順民,何所由。”與孔異也。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汩陳其五行。陻,塞。汩,也。治陳其五行。鯀,工本反。陻音因。汩,工忽反。行,户更反。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攸斁。畀,與。斁,敗也。天怒鯀,不與大法九疇。疇,類也。故常所以敗。畀,必二反,徐甫至反,注同。斁,多路反,徐同路反,敗也。鯀則殛,禹乃嗣興,放鯀至不赦。嗣,繼也。廢興子,堯舜之。殛,紀反,本或作極,音同。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攸敍。天與禹洛出書,神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至於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常所以次敍。錫,星曆反。

[疏]“箕子”至“攸敍”正義曰:箕子乃言,答王曰:“我聞在昔,鯀障塞洪,治,是乃陳其五行而逆天也。天帝乃其威怒,不與鯀大法九類,天之常所以敗也。鯀則放殛,至不赦。禹以聖德繼而興,代治洪,決使通,天乃賜禹大法九類,天之常所以得其次敍。”此説其得九類之由也。傳“陻塞”至“五行”正義曰:襄二十五年《左傳》説陳之伐鄭雲“井陻木刊”,謂塞其井,斬其木,是“陻”為塞也。“汩”是之意,故為也。

是五行之一,猫姓下流,鯀反塞之,失失其,則五行皆失矣。是塞洪,陳其五行,言五行陳列皆也。《大禹謨》帝美禹治之功雲:“地平天成。”傳雲:“土治曰平,五行敍曰成。”既治,五行序,是治,為五行也。傳“畀與”至“以敗”正義曰:“畀,與”,《釋詁》文。“斁,敗”,相傳訓也。以禹得而鯀不得,故為天威怒鯀,不與大法九疇。“疇”是輩類之名,故為類也。

言其每事自相類者有九,九者各有一章,故《漢書》謂之為九章。此謂九類,是天之常,既不得九類,故常所以敗也。自古以來得九疇者惟有禹耳,未聞餘人有得之者也。若人皆得之,鯀獨不得,可言天帝怒鯀。餘人皆不得,獨言天怒鯀者,以禹由治有功,故天賜之,鯀亦治而天不與,以鯀禹俱是治不得而子得之,所以彰禹之聖當於天心,故舉鯀以彰禹也。

傳“放鯀”至“之”正義曰:傳嫌“殛”謂被誅殺,故辨之雲“放鯀至不赦”也。“嗣,繼”,《釋詁》文。三代以還,罪子廢,故云“廢興子,堯舜之”。賞罰各從其實,為天下之至公也。傳“天與”至“次敍”正義曰:《易·繫辭》雲:“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九類各有文字,即是書也。而云“天乃錫禹”,知此天與禹者即是《洛書》也。《漢書·五行志》:“劉歆以為伏羲系天而王,河出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錫《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先達共為此説,負《洛書》,經無其事,《中候》及諸緯多説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受圖書之事,皆雲龍負圖,負書。緯候之書,不知誰作,通人討核,謂偽起哀平,雖復漢之末,始有此書,以學者必相傳此説,故孔以九類是神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從一而至於九。禹見其文,遂因而第之,以成此九類法也。

此九類陳而行之,常所以得次敍也。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語,必當簡要,不應曲有次第。丁寧若此,故以為禹次第之。禹既第之,當有成法可傳,應人盡知之,而武王獨問箕子者,《五行志》雲:“聖人行其其真,降及於殷,箕子在師之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歸周,武王虛已而問焉。”言箕子典其事,故武王特問之,其義或當然也。

若然,大禹既得九類,常始有次敍,未有《洛書》之,常所以不者,世有澆淳,有疏密,三皇已,無文亦治,何止無《洛書》也。但既得九類以,聖王法而行之,從之則治,違之則,故此説常攸敍攸斁由《洛書》耳。

“初一曰五行,九類,類一章,以五行為始。次二曰敬用五事,五事在,用之必敬乃善。次三曰農用八政,農,厚也,厚用之政乃成。農,馬雲:“食為八政之首,故以農名之。”次四曰協用五紀,協,和也,和天時使得正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皇,大。極,中也。凡立事當用大中之。次六曰乂用三德,治民必用剛正直之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明用卜筮考疑之事。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鄉用五福,威用六極。言天所以鄉勸人用五福,所以威沮人用六極。此已上禹所第敍。向,許亮反,又許兩反。沮,在汝反。此已上,時掌反。禹所第敍,馬雲:“從‘五行’已下至‘六極’,《洛書》文也。《漢書·五行志》以‘初一’已下皆《洛書》文也。”

☆、第70章 洪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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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正義

尚書正義

作者:孔安國
類型:人文小説
完結:
時間:2017-04-21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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