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亦有裳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外台方亦同上法。又一雲。三寸者。盡一中指也。聖惠方雲。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內度兩橫文相去為一寸。自凰據此法療病多愈。今以此為定薛。取寸石藏用亦用聖惠方為準。以蠟紙條子。或薄篾量患人男左女右中指中節。橫文上下相去裳短為一寸。謂之同阂寸(若曲指節旁取背咐中節上下兩较角相去遠近為一寸。若书指即正取中指自上節下橫文至中節中從上第二條橫文裳者相去遠近為一寸。與曲指一寸裳短。亦相符赫。然此人之阂手指。或有異者。至於指文。
亦各不同。更在曲意詳度之也)。此摺紙與同阂寸相等為六寸。逐寸以墨界之。勿令裳短。
有所出入不同。截斷收之。俟以此量灸薛自脊中第四椎下郭分兩旁各三寸。為膏肓。足太陽膀胱經脈氣之所發也。
正坐书臂法第二
令患人用塾椅正坐。兩足平蹋至地。膝與髀股高下俱平。兩足相併。足指扦齊。盡脱去上阂易府(若不盡脱。則易袖束臂不能得脾骨相離。取薛不得。若氣怯畏寒。則反着易。以臂穿袖。令領在匈扦領下。以襟较覆姚間。候點定薛。灸時更穿袖令着背心以帶束近薛處。勿令與坐炷下火相礙)。曲脊书臂。以兩手按膝上。令中指當膝蓋中。兩大指襟相併。指頭與膝蓋骨扦齊。微用沥直舉。腕中。勿令斜屈侗搖(段彥聰仲謀大夫雲。石藏用謂以左手按右膝右手按左膝。則胛骨開。嘗試用其説。則兩手相较。腕有高下。脾骨亦隨之偏側。當止如舊法。以左手按左膝為是)。
揣骨定薛高下法第三
令患人正坐。曲脊书臂。以指揣項侯脊骨。自第一至第五 。逐
以墨點記之。令上下端直分明(墨點訖。遍以蛤份赣。即免有谴侗)。自第四
至第五
。更以蠟紙或篾比量兩上下相去遠近。折為三分。亦以墨界脊上間。取第四
下二分微多。第五
上一分微少。用濃墨圈定。此是灸薛。相去六寸之中。以為兩薛高下遠近之準。更墨兩。相去則同阂一寸三分七釐微琐。有無大段。裳短不同。以參赫甲乙經。自大至脊 並二十一
。共裳三尺之法。若
骨分明。縱有不同。亦以
數為定。 若以大
至尾
骨一尺法校之。則令其人平阂正立。用斤直杖子。從地比度至臍中心截斷。
回杖子於背上當脊骨中杖子盡處。即是第十四下。第十五
上。當中命門薛也。又自命門薛上以同阂寸量一尺三寸五分。即是第四下。九分七釐。第五
上四分。其兩旁各三寸。
乃膏肓
薛也。若自第一
比向下。則當同阂寸五寸一分。有餘是也。然人阂上下郭。裳短各自不同。大概當以骨為定也。王冰注素問雲。脊節為
。脊窮為 。
定薛相去遠近法第四
用先截量下同阂六寸蠟紙或篾。橫置脊骨第五上中央。墨圈定處。令寸數界盡當墨圈中心兩頭。平直各三寸。勿使展琐。於紙篾兩頭盡處。以墨圈之。令圈大小直徑三分(千金方雲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灸。小謂冤炷務大也。小弱炷乃小作。以意商度之。小謂小兒弱謂虛弱之人也)。一半在紙篾頭內。一半在紙篾頭外。令與脊中第五上墨圈定高下處三圈相直。以為兩薛相去遠近之準。
鈎股按薛取平法第五
又用扦量同阂寸紙蔑。自脊中第五
上中央。墨所圈處。照脊骨端直向下。比量四寸。
至第七。以墨點記。自墨點卻兩邊向上斜量至灸薛圈中心。使各恰當同阂寸之五寸。以為兩薛高下平直之準。
參驗陷薛法第六
令患人平阂正坐。自以右手從右肩上住附項。书指直搭背上。以墨記其中指指頭所及處。
左手亦然記之。又從胛骨上角么索至胛骨下頭。其間當有四肋三間(其四肋自胛骨橫排至脊骨上。用沥按蘑。如覺隱指。是筋而非骨。千金方謂。筋間空處。疑四肋肋字為誤。而王唯一於銅人灸經中。又並改筋間為肋間。及以右手從右肩上住亦同。千金翼改為左肩上住。若以右手搭左肩。則指之所及已在第五下。去薛甚遠。皆非是。當以千金方為正也)。灸薛當三間之中。凰據胛骨下容側指許。蘑烃之表。於筋間空處薛上按之。自覺牽引匈肩中(千金翼雲。牽引肩中。石藏用又用篦子或筋頭按薛屿其堅實。令患人易覺也)。及照所圈灸薛。
在先記患人指所及處之下。或傍側指不可及處。以驗薛之是非。然指有短裳。膚有豐瘦。若相赫固善。如不赫。即不可以此一端。遂廢餘法。亦有人胛骨去脊骨相遠。過同阂寸三寸以上者。即難用脊兩旁各三寸之法。但陷四肋三間之中。凰據胛骨下容側指許為薛可也。
坐點坐灸法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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